辉县市百泉学校门卫临时用工协议书
甲方:辉县市百泉学校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控制各类学生违纪事件、校园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甲方聘任乙方门卫临时用工,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以下临时用工合同。
1、乙方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门卫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校门周边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值班室及校门口内外干净、整洁(花坛内修剪、除草、浇水等);
(3)负责学校全年安全保卫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确保校门每天24小时有人值守。(含双休日、节假日校门值班)
(4)负责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严格按要求开锁大门。做到门开人在,暂时离开校门时必须锁门。
(5)负责人员出入、学生请假登记工作。凡外来人员须问清情况,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放行。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进校。做到不徇私情,不向陌生人透露学校领导联系方式。
(6)学生进出大门必须严格检查证件或请假条,无证无条者不准进出(特别是住校生),对欲进大门貌似学生者,要严格盘查,并与相应班主任联系。
(7)严格执行学校财产进出校门制度,没有校长批准不准放行,防止学校财产流失。
(8)指导好师生及校门外车辆的停放工作。负责学校内师生自行车的保卫工作。校园内严禁停放外单位及个人车辆。
(9)制止零食摊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积极主动处理校门周围的学生违纪和各种偶发事件,并及时上报。
(10)发现有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稳定的紧急情况,应立即锁上大门,并向当天值班领导或校长报告。
(11)学校每学年与门卫工作人员签定合同一次
(12) 门卫工作人员如有事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请假,并自己找人代替自己工作
2、劳动报酬:
(1)月基本工资 元,考核工资 元,和其他临时人员一样享受学校工作人员福利。(工资中包括医疗、养老等费用);
(2)学校免费提供水、电供乙方使用;
3、考核:
(1)每月如无责任事故和失职行为发生,工资全额支付;
(2)乙方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发现一次扣考核工资-----元;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4)乙方因未能履行职责或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态度不端正,甲方有权解除临时用工合同。
4、其他:
辉县市百泉学校门卫临时用工协议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