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案例: 今年 2月, 大学毕业生小王已在岛城某公司工作四个月, 但该单位一直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 为此, 小王将公司告上劳动争议仲裁部门, 申请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此案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公司应支付小王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解读:双倍工资应该支付到何时,《条例》出台前学界也有争议。此次《条例》的出台,则明确了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 11 个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截止时间为补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的当日就变成了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签合同”难题怎样解决? 案例:“我开了一个小饭店, 招了几名员工, 想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 但因为员工流动性比较强, 他们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一些餐饮等行业由于流动性强,一些员工害怕合同约束自己,往往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因此也为难不已, 害怕不签合同劳动者会讨要双倍工资。解读:目前也存在一些劳动者,尤其是打零工的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对此《条例》则有明确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对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条例》规定,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两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这既督促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也加强了对劳动者的约束。试用期工资遵循“两个 80%”案例: 应届毕业生小李应聘到在岛城的一家外贸公司工作, 公司给他规定了试用期的工资,“我的工作虽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但却与正式员工工资相差很大, 这样是不是不太公平? 解读: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山序文律师表示,目前许多单位试用期内给的工资低, 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条例》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详细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 %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两个 80% 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劳动者试用期的权益。此外,山序文律师介绍说,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和《条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案例: 市民李先生已经从事了十几年的建筑工作, 多年来, 他每次完成一个工程项目, 领到的都是工程期内工资。近日, 李先生听说劳动合同法新的实施条例中, 增加了对他这一性质工作的增加经济补偿的规定。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什么?李先生向本报《法治周刊》提出了询问。解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劳动密集型企业以一定的订单任务为期限,建筑单位以施工进度为期限。《实施条例》中明确,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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