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吴景春律师)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吴景春律师)
答辩人:吴某某,女,汉族,19 年2月13日出生。
被答辩人:黄某某,男,汉族,19 年11月15日出生。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黄某某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前感情基础号,婚后感情稳定。
1、婚前有深厚稳定的感情基础。
双方1998年因工作而相识相知相爱,经过两年的交往,感情深厚且稳定,在此基础上结婚。
2、婚后生活甜美幸福。
双方在2000年6月29日登记结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出双入对,感情很好,分别于2001年和2006年生育两小孩。双方共同为了美好生活打拼。婚后双方虽偶有争吵,但生活幸福。
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1、双方没有分居。
被答辩人称双方因感情不和正式分居,实属谎言。婚后双方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努力工作。现在答辩人在中山打工,虽双方聚少离多,但双方过年过节都一起,与小孩一起共享天伦,并不存在双方分居的事实。
2、被答辩人起诉离婚应该是误入迷途,被人怂恿唆使所为。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
即便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
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被答辩人。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
双方现在家庭和美,有两个乖巧可爱的女儿。答辩人希望有个完整的家庭,给小孩以幸福快乐的童年。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
答辩人请求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之间的“疙瘩”,帮助我们迈过这道“槛”,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四、即使要判决离婚,原告有如下诉求:
1、两个小孩判决由答辩人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
首先,小孩是女孩,由女方抚养比较方便教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吴景春律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