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消防管理规定(十一)
目的
加强消防管理,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方法和过程控制
、挪用消防器材、挪用消防水源。
。
,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并需经管理处装修管理员审批检查后方可施工 ,严禁乱拉乱接电
气线路。
,未经防火处理的材料进行装修。
,必须持特种操作上岗证,并应向消防机 关提出申请,审批后在小区管理处管理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方可作 业,严禁未办理手续和非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堵塞消防通道、天台出口或其他安全出疏散口 ; 严禁在楼道、天台上进行喷油漆等作业。
, 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 等。
, 小量存放时必须避开
高温撞击;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而且不得存放。
,炸药、雷管及各类剧毒品。严禁把烟 头及其他带火物品投向户外。
、油漆、天那水及其他可 燃性溶剂,及泡沫塑料类、纸布类等易燃易爆物品。
、 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 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发生火
灾时,必须迅速报告监控中心或报火警,参加灭火救援,并且听 从消防机关或管理处监控中心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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