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
发包方(甲方):南通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1#为地上5层地下一层、5#7#2#8#3#9#楼为地上9层地下一层、6#为别墅、11#楼为沿街商业、4#10#为地上18层地下一层、其中3#9#地下室位于地下车库内,4#10#地下室为人防工程。
(一)工程名称:名都豪庭
(二)工程地点:通州区川姜镇华欣路西志浩村路南
(三)工程内容:主要是挖填土方,1#5#7#2#8#楼半地下室土方原地沿基坑边打堆,地库范围内所有土方全部短驳至甲方指定区域。土方分包单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等。
(四)工程方量:此标段挖方总量约为6万立方米(图纸范围内)。
结算以实际开挖方量为准。各楼栋挖方体积如下:(在开挖前双方须对各楼的原始地坪标高做进一步实测后方可确认实际开挖方量。)
1#楼1716m³;2#楼21088m³;5#楼21133m³;7#楼16607m³;8#楼18068m³; 11#楼24206m³;6#楼32644m³;地库1-23轴土方23638m³;23-41轴18527m³;4#10#人防121052m³。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2013年11月15日起至2013年11月**日止。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工程总造价:
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
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包括挖填土石方费、装车费、平整费、运费、卫生费、弃土费、税金及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三)施工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施工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50000元),乙方于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如逾期未支付,属乙方放弃该合同,甲方将重新招标;
2、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退还(无息)。
(四)工程价款结算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10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2、工程结束后,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
50%的款项,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60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五)工程价款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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