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中招一班
有关人员:
审判长 :高媛审判员: 黄梦思书记员: 吴骅原告: 白云熙原告代理人:周挚云被告: 吴骅被告代理人: 刘诗媛
案情简介
一、案情回顾
2011年10月28日上午9时48分,白云熙在为吴骅上班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造成残疾,白云熙所在单位以因其只是纸面上的雇佣关系,不具备法律效益,没有真正的意义上的形成雇佣关系为由不服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认定。
本案争议焦点
2008年1月21日,白云熙向开封市顺天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评定,经鉴定结论为:其伤情构成八级伤残,后续治疗费需50000元。后经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宇天公司职工刘雷所受伤害确定为工伤。宇天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开封市人民政府经审查后维持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2008年10月24日经开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原告李平安的工伤符合标准捌级。双方曾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将宇天公司告上法庭。
此案直接关系到责任的认定,双方的律师会怎样拿出他们认为有利的证据呢?
开庭
双方身份核对
举证质证
模拟法庭ppt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