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编制说明
一、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
预拌混凝土也称商品混凝土,是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一个新型产业,是指由水泥、集
料、水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
后出售,并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抵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其特点就是工厂内集中搅拌,市
场商品化供应。预拌混凝土集中搅拌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
度,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还可以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
促进混凝土及相关产业的进步与发展,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
预拌混凝土在我国兴起于 50 年代,当时一些大型建设工程需要大量现浇混凝土,由于施工场地
狭窄,工期紧迫等原因,组织施工遇到困难,施工企业开始在施工现场和现场附近设立混凝土搅拌
站设施,采用翻斗式汽车运输,吊斗浇注混凝土,解决了施工中的急需问题;这一时期的预拌混凝
土是针对某一工程专门设立的、而不向其他工程和社会供应,是预拌混凝土的初始阶段。70 年代末
至 80 年代初,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沈阳、无锡等城市的预拌混凝土开始社会化供应,并开始
采用搅拌车运输,泵车输送浇注,混凝土生产技术也逐步成熟、完善。从此,预拌混凝土才正式作
为一个独立的、新兴的产业真正开始起步。
进入 90 年代,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逐年增多,
混凝土需求量也随之增大,由此带动了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快速发展。“八五”和“九五”期间,建设
部共安排国家支持施工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贷款 11 亿元人民币,其中有五亿元之多用于支持预拌混凝
土的发展。到 1995 年,全国已建成预拌混凝土站(厂)616 个,预拌混凝土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约
6000 万立方米,年实际产量达到 2600 万立方米;到 2005 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成预拌混凝
土站(厂)2000 多家,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 亿立方米,混凝土实际产量达到 亿立方米。
目前,我国每年的混凝土总量已达 15 亿立方米,混凝土的主要原材料为水泥和砂石骨料等,水
泥产量达到了 亿吨,消耗大量煤炭资源,同时排放大量 CO2 等温室气体,污染环境,如不加以
科学引导和适时控制,将对社会的能源、资源和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因此,以为目标,积极开发生产节能、节材、绿色、环保型高性能混凝土,用于
建设绿色建筑工程和康居工程是非常必要的。为推动混凝土行业的环保技术进步,为建筑工程推荐
节能、节材、安全、环保混凝土产品,实现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国家环保总局下达了关
于制定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的计划,并将依据此标准开展中国环境
标志产品——预拌混凝土的认证工作。
二、标准的确定
1、基本要求
(1)对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的要求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标准的制定原则是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必须是质量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环
境行为优的产品。环境标志一向倡导的“绿色消费”的核心内容是:在保证施工单位利益的前提下
——即在相同的质量要求下,引导施工单位购买使用对环境有益的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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