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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将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1
一、 综合风险 1
(一) 招聘过程中的风险 1
(二) 企业要合理利用知情权 2
(三) 招人不可要求提供担保和押金 3
二、 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
(一) 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3
(二) 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风险 4
(三) 《实施细节》新规定 4
(四) 应对策略 5
三、 试用期的新规定 5
(一) 两法对试用期的不同规定 5
(二) 试用期中的违法事项及风险 5
(三) 应对策略 6
四、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合法、合理 7
(一)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7
(二) 目前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 7
(三) 规章制度合理性 8
(四) 规章制度制度步骤 9
(五) 规章制度制定时应注意: 10
(六) 员工手册架构设计 10
五、 不得随意约定违约金 11
(一) 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11
1. 员工培训与服务期 11
2. 《实施细则》的新规定 11
(二) 不能随便约定违约金带来的影响 12
(三) 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增多 12
(四) 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13
(五) 经济补偿金的三种类型 14
(六) 《实施细则》的新规定 14
(七) 经济补偿金情形增多带来的风险 14
新《劳动合同法》将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新《劳动合同法》依照其立法精神,必将促使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上,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掌握更高的管理技术、面临更多的人事风险。所有风险的形成的原因,是企业传统的人事管理的理念和技术手段,与新《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之间的差距所造成的。
综合风险
政府部门劳动执法力度势必加强
已成为社会热点,对企业违规,特别是大企业违规,媒体乐于炒作
由于全社会关注及宣传,员工对劳动法律法规了解更多,新法设置员工对企业违规行为起诉的“奖励性条款”,增加员工诉诸法律的动因
招聘过程中的风险
常见错误1:规定转正后再补办录用手续、补缴社保
常见错误2:不签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
常见错误3:多给钱让员工自己去买保险及员工登记表问题
常见错误4:员工不愿签合同,企业同意并留下“字据”为证
常见错误5: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概念的混淆
常见错误6:员工不当着 HR的面签劳动合同、辞职报告,事后对签字“赖账”,劳动合同履行或解除终止后,员工主张原劳动合同无效
企业要合理利用知情权
用人单位在行使知情权时应注意的问题:
知情权的范围是与缔结合同有关的信息(健康、学历、工作经历、专业知识、技能等)
不能侵犯劳动者的隐私权
劳动者有义务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注意: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时间、地点、劳动报酬等情况
知情权不当运用带来的风险:
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欺诈)
合同解除。(劳动者、用人单位法定解除情形)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合理行使知情权的对策:
在签订合同前,书面告知对方企业的相关信息,并保存记录
劳动者提供的信息,由劳动者本人签字,并保存
招人不可要求提供担保和押金
不得押扣劳动者的身份证
不得押扣劳动者的其他证件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设定担保和收取抵押金产生的风险和对策:
500—2000元/每人的罚款
取消担保要求
在招聘时加强人品的关注
进行背景调查
员工手册内容的真实性
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前订立这种就是工作之前,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去上班的情况
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这种就是我们上班的同时就签订劳动合同
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这一种就是我先上班以后再去签订劳动合同
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风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实施细节》新规定
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月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
在实际用工之前劳动者拒绝订立合同,企业应当终止录用关系
用工之后拒绝签订合同,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意:企业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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