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 品 标 识 规 范
对产品及其检验状态进行正确合适标识,做好标识管理,预防误用不合格品,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进行追溯。
适适用于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其检验状态标识。
成品: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完成全部生产工序并已包装成箱产品;
半成品: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自灌注工序至装箱工序期间产品。
4.0职责
、成品标识和管理;
;
;
、监督。
(无)
,标识能够采取标识单(见附图)、标牌(见附图),放置于定置区域等方法。
、正确、牢靠。有效合适管理标识,预防误用标识。
(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检验和试验状态、供给商名称、入库时间、批号、标识人等信息。
,由仓务部原辅材料仓库依据供方《送货单》,核实供给商名称、数量、型号、产品标识单(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供方在送货时,必需标明物料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物料批号及数量),检验外包装是是否受潮污染,并书面通知品检部进行进货检验。
产 品 标 识 规 范
,仓务部原辅料仓需对对应待检物料挂贴“待检品”标识单(或标牌),标识出物料处于“待检”状态。
,品检部需书面通知采购部、仓务部等部门相关物料质量状态。对于检验合格物料,仓务部原辅料仓需将其质量状态标识,由“待检品”换挂为“合格品”标识单(或标牌);对于尚须隔离复检物料,由品检部确定数量,并在“待检品”标识单圆圈处加盖“临时隔离”红色印章,仓务部立即对需隔离复检原辅材料给予粘帖标示。对于检验不合格物料,仓务部原辅料仓需立即对对应物料挂贴“不合格品”标识单(或标牌),并通知相关部门联络供给商进行必需处理。
,生产部只能领用挂有“合格品”标识单(或标牌)物料。
(含“临时隔离”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须分区域放置,不得混放。
,暂存于使用部门,使用部门须对其按使用时质量状态进行标识;退仓给仓库,仓务部须对其按使用时质量状态进行标识。
、搬运物料后,实施部门须依其转移、搬运时质量状态对其进行正确标识。
,定置分类摆放,生产部需用标识单(或标牌)给予标识,预防误用和混用。
,使用部门须立即停用,并书面通知品检部和仓务部,并立即办理相关退料手续;仓务部需对对应物料挂贴“待检品”标识,—。
《产品包装工序质量控制作业指导》
产 品 标 识 规 范
进行标识。
成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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