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时应急处理程序
目的
为保证我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 术规范》、《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等行业法规和规范,制定 《新安县医院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全院工作人员。
处置程序
医务人员凡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暴露者紧急处理:
1、 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时,应立即先用肥皂,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 理盐水彻底冲洗。
2、 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3、 皮肤针刺伤、切割伤、咬伤等出血性损伤,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 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碘伏或70 %酒精等消毒创面。
(二) 暴露者立刻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填写《职业暴露登 记表》备案。
(三) 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暴露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干预。如有伤口,根据感染 源情况按以下步骤进行。
1、 乙型肝炎病毒暴露:紧急处理后,暴露着立刻化验乙肝五项和 Hb sAb定量。
如乙肝五项全阴,应于 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一支( 200单位),并全程
规范注射乙肝疫苗三次。完成全程注射一个月后复查。
如乙肝五项中HbsAb阳性,定量<10单位,应于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一 支( 200单位),并强化注射乙肝疫苗一次。一个月后复查。
如乙肝五项中HbsAb阳性,且定量>10单位,不需进一步处理。
2、 丙型肝炎病毒暴露:目前尚无统一预防用药。紧急处理后,定期追踪肝功能和丙肝 抗体(即刻, I、 3、 6个月)。
3、 艾滋病病毒暴露:紧急处理后,由专家组按照《医务人员艾滋痫病毒职业暴露防护 工作指导原则(试行)》进行评估定级,并按照暴露级别进行预防用药。
一般暴露:不使用预防性药物。
中度暴露:采用基本用药,于 4小时内使用齐多夫定 300毫克、拉米夫定 150毫克,每天 2次口服,连服 28天。
重度暴露:在基本用药的基础上,加用印第那韦 800毫克,每天 3次口服,连服 28天。
暴露后分别于即刻,4、8、12周和6个月、12个月进行HIV抗体追踪检测。
4、 梅毒螺旋体暴露:紧急处理后,立即注射长效青霉素 120万单位,每周 1次,连续注 射三周。分别于即刻和 3个月后进行梅毒抗体追踪。如患上梅毒,继续使用青霉素治疗,直 至痊愈。
(四)处置职业暴露费用的管理
1、 本院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和化验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医院承担。
2、 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暴漏原性质为暴露者出具检验证明,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后到 检验科化验。
3、 如需预防用药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医院感染管理科、主管院长等签字后到财务科
报销。
医院感染暴发应急预案
目的
为了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地做好我院医院感染暴发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 ,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确保医疗安 全。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原卫生部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等法律法
2015院感应急预案终稿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