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他性融资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目前甲方拟进行XXXXX项目(股权/债权)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公司融资项目提供排他性融资服务。
二、委托事项
1、委托乙方筛选、推荐潜在投资人、金融机构;
2、设计(股权/债权)融资方案,对融资方案进行整体策划和实施;
3、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4、与潜在投资人或金融机构就(股权/债权)转让方式、转让价格、签订合同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5、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融资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资料;
2、甲方应提供正规的商业计划书;
3、甲方应及时与乙方沟通融资合作进展情况,以便乙方及时调整融资策略,提高成功性;
4、甲方指定为乙方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为甲方同一项目融资提供类似融资服务。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委托事项;
2、乙方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采取以下总包式计算方法:甲方实际融资金额×2%×融资年限;
2、服务费用自融资款进入甲方公司账户(或甲方与投资人新成立的公司账户或甲方指定的其他账户)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3、若融资款分笔进入甲方公司账户(或甲方与投资人新成立的公司账户或甲方指定的其他账户)的,服务费用也相应分笔自融资款进入甲方公司账户(或甲方与投资人新成立的公司账户或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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