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在本单位工作近10年的员工
企业应尽早核查在本单位工作将近10年的员工,并对该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如果认为该员工能力突出、业绩良好,值得企业留用,可以继续留用;如果认为该员工能力一般、业绩一般,对企业无关紧要,不值得留用,则应考虑在满十年前以适当方式将其辞退,避免满十年时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订立劳动合同时合理选择期限
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合理选择劳动合同的期限。
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应适当地将合同期限设置长一些,以2-4年为宜;当第一次劳动合同将到期时,应该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业绩水平进行评估,慎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以避免第二次续签合同期满后不得不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续签,第二次合同期限要设置长一些。
【3】尽量让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
当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时,企业应尽量让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同。
必须注意,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增强证据意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征询需订立哪类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同意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一定要保留员工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事后被员工利用而导致用工成本增加。否则,如果员工事后反悔要求企业支付两倍工资,企业却不能举证系员工主动提出的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4】适当运用劳动合同变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它同样适用劳动合同的协商变更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包括由固定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反之,也可以由无固定期限变更为固定期限。此外,双方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
在进行变更劳动合同时,要按照平等自愿的的原则进行,不能采取斜坡、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得违法。否则,变更是无效的。
【5】适时调整“用人单位”
根据用人单位特点,适时调整与劳动者签署合同的用人单位。以规避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十年)。
调整的方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
实践中一般表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后,告知劳动者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公司工作,一般保持原来的条件不变,如岗位、职务、工作内容、劳动报酬,而作为劳动者来说,通常没有选择,因为如果不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就没有了这份工作。这是目前一种最为常见的规避措施,劳动者一般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等有所察觉但合同已经签订了。
【6】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机制
为了避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铁饭碗”,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制。
(1)将劳动合同期限与工作岗位的期限分开确定,保证企业可以工作岗位到期为由进行岗位的合法调整。
(2)合理设计薪酬制度,将员工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大块,并降低基本工资,提升绩效工资,以促使员工努力工作,避免员工消极怠工。
(3)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加强绩效考核,以使企业能够合法辞退不胜任工作的员工。
总之,无固定期限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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