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对学校安全人防 物防 技防建设
指导意见
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教育局,开发区教文卫体局,保税区社发局:
为落实落实《相关加强滨海新区中小学幼稚园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津滨政办发〔〕15号)相关精神,加强我区学校(含幼稚园,下同)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以下简称“三防”)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三防”建设
校园安全问题是关系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大事,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创建友好社会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关键是狠抓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扎实构建“三防合一”校园安全保卫体系。学校是校园安全“三防”建设责任主体,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计划、落实“三防”建设专题资金。
二、明确“三防”建设内容
(一)人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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