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编号: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委托:(代理机构名称)
王城嘉邺登记代理注册事务所为代理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委托代理事项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开业(设立)登记;
□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企业改制登记;
□企业注销登记; □企业年检验;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为:
□不得修改申报文件任何内容;
□同意修改申报文件的错误文字内容;
□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请详细注明)
本页为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
(盖章)
年 月 日
此委托书仅供登记注册代理机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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