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 导,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通过 开展“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做好 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补短板、托底线, 建立"救急难"长效机制。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即时救助、方便群众的原则;
坚持保基本、托底线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
三、 建立工作机制
完善县直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以县政府为主 导,民政、卫生、财政、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县直相关 部门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救急难”工作的执 行;乡一级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村一级应确立一名 “救急难”工作信息联络员。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要依 托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 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救急难”申请 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群众“求助有门”, 并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 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县级各相关部门按各 自职责负责“救急难”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审 批、资金发放等工作。
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一是以村委 会为依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各种协会、 民办非企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 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工作络;二是加强监控,建 立“救急难"信息档案,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机制。 加大主动救助和协调救助力度,及时采取帮扶、疏导 和监护干预措施,确保救助时效,切实做到早发现、 早干预、早救助。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财政、卫生、教育、住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慈善组 织要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 善救助开展情况。加快“救急难”信息平台建设,使 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 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 接,有效防止“重复救助”和“遗漏救助” 四、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任务
最低生活保障。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着 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加强 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且无法定 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 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 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对特困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
受灾人员救助。加快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建 设,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自然 灾害发生后,要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 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 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同时评 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 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 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医疗救助。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保障医疗救 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 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
民政局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