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港集司人(2003)11号
关于印发《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员工
奖惩条例》的通知
公司属各部门:
为加强管理,增强员工工作的责任心,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秩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现将《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筹)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员工 奖惩条例 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03年6月19日印发
打 字:陈 娟 校 对:赵新明 共 印:10份
附件: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公司有一个良好的生产与工作秩序,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财物,努力掌握技术、业务知识,团结合作,安全优质地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
第三条 奖励和处分的种类
㈠奖励有口头表扬、公司通报表扬、奖金和奖品等。口头表扬或公司通报表扬的,可同时给予奖金或奖品等奖励。
㈡处分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留用察看和辞退。
1、凡受口头警告的,扣除当月奖金的25%。
2、凡受书面警告的,扣除当月奖金的50%。
3、凡受严重警告的,扣除当月奖金。其工资、奖金标准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公司处理决定予以调整。
4、留用察看的期限为3-6个月,从公司决定之日起计算。员工在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原工资、奖金和补贴,只发最低工资。留用察看期满转正后,工资和奖金标准重新评定。
5、辞退从公司决定之日起执行。
㈢凡因违章违纪或工作失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在处分的同时可处以经济赔偿。赔偿金可根据金额大小分期扣款,扣款的员工月工资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 除了上述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五种处分种类外,还有停职检查处理方法。
停职检查是为了进一步弄清事实,并让犯错误的员工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更深刻的认识,停职检查的期限每次为1-10天。凡作出停职检查处理的,可同时根据员工所犯错误的认识程度,再给予适当的处理。停职检查期间,扣除当天奖金、工资、补贴,每天发月最低工资的1/。
第二章 奖 励
第五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口头表扬或公司通报表扬,还可同时发给奖金或奖品、荣誉奖状。
㈠品行端正,工作一贯勤恳踏实,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不计个人得失,忠于职守,忠于本公司事业,超额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获得显著成绩的。
㈡为提高生产效益,提高生产(工作)质量,降低成本,改善劳动强度,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做出显著成绩的。
㈢在遇有意外或灾害事故时,挽救或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使公司人身财产免遭或减少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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