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标准化疗方案
(一)初治活动性肺结核化疗方案
新涂阳和新涂阴肺结核患者可选用以下方案治疗。
强化期:异烟腓、利福平、毗嗪酰胺、乙胺丁醇隔日1次,共2个月, 用药30次。
继续期:异烟腓、利福平隔日1次,共4个月,用药60次。 全疗程共计90次。
2. 2HRZE/4HR
强化期:异烟腓、利福平、毗嗪酰胺、乙胺丁醇每日1次,共2个月。 用药60次。
继续期:异烟腓、利福平每日1次,共4个月。用药120次。
全疗程共计180次。
注:
如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疗到2个月末痰菌检查仍为阳性,则应延 长1个月的强化期治疗,继续期化疗方案不变,第3个月末增加一次 查痰;如第 5个月末痰菌阴性则方案为 3H3R3Z3E3/4H3R3 或 3HRZE/4HR。在治疗到第5个月末或疗程结束时痰涂片仍阳性者, 为初治失败。
如新涂阴肺结核患者治疗过程中任何一次痰菌检查阳性,均为初 治失败。
所有初治失败患者均应进行重新登记,分类为“初治失败”,用复治 涂阳肺结核化疗方案治疗。
儿童慎用乙胺丁醇。
对初治失败的患者,如有条件可增加痰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药 敏试验结果制定化疗方案。
(二)复治涂阳肺结核化疗方案
S3/6H3R3E3
强化期:异烟腓、利福平、毗嗪酰胺、链霉素、乙胺丁醇隔日 1次,
共2个月,用药30次。
继续期:异烟腓、利福平、乙胺丁醇隔日 1次,共6个月,用药90 次。
全疗程共计120次。
2. 2HRZES/6HRE
强化期:异烟腓、利福平、毗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每日 1次,
共2个月,用药60次。
继续期:异烟腓、利福平、乙胺丁醇每日1次,共6个月,用药180 次。
全疗程共计240次
注:
因故不能用链霉素的患者,延长1个月的强化期即 3H3R3Z3E3/6H3R3E3 或 3HRZE/6HRE ;
如复治涂阳肺结核患者治疗到第2个月末痰菌仍阳性,使用链霉 素方案治疗的患者则应延长一个月的复治强化期方案治疗,继续期治 疗方案不变,即 3H3R3Z3E3S3/6H3R3E3 或 3HRZES/6HRE ;未使 用链霉素方案的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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