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项目部劳务分包和用工行为,促进项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根据“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各项文件的规定, 结合我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一、 成立实名制管理小组
分管领导:李玥
组长: 陈亚军
副组长: 葛启元 吕钢
组员: 张媛 吴宁 章国兵 张国强 房寿萍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二、 项目进入实名制管理流程
方式一:由建设方缴纳社会保障费
项目取得中标通知书→建设方缴纳社会保障费(具体缴费要求参照《关于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建设方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方向建设方索取社会保障费缴纳收据→施工方前往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中标项目正式进入市实名制管理流程。
方式二:由施工方缴纳社会保障费
项目取得中标通知书→由施工方直接缴交社会保障费(目前,缴纳内容为社会保障费中的大病,%缴费比为工程中标价的.
工伤保险部分)→施工方前往工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中标项目正式进入市实名制管理流程。
三、实名制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1、人资部:
(1)建立并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
(2)与工管中心核实各项目社会保障费缴纳费用及流程。
(3)与纳入实名制管理的项目部签订实名制管理协议。
(4)落实并监督项目部工资发放、考勤、工伤、体检等实名制日常管理工作。
(5)依照工管中心出台的实名制动态评价表(附件一)跟踪项目得分情况。
(6)按季度对实名制管理各项目的分数进行评估,不合格项及时向项目部开具整改通知单(附件二)并限期整改。
(7)定期组织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及负责人召开实名制管理会议,完善项目部实名制管理相关事宜。
(8)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实名制管理小组会议,及时向领导及各部门汇报实名制管理情况。
2、财务部:
(1)审核项目部每月工资发放额并汇款至劳务公司账户。
(2)社会保障费汇缴及退款相关事宜。
(3)项目部季度考核分数不达标导致扣款的,由财务部在项目年底奖金中扣除。
(4)定期参加公司实名制管理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实名制管理动态。
(5)完成部门与实名制相关各项事宜。
3、经营部:
(1)工程合同备案后,将纳入实名制管理的项目及时报实名制管理小组。
(2)核算社会保障费及负责请款。
(3)核算项目部每月民工工资发放额。
(4)定期参加公司实名制管理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实名制管理动态。
(5)完成部门与实名制相关各项事宜。
4、其它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
四、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内容
1、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前期准备工作
(1)项目人员进场前,明确一名实名制管理员负责项目部实名制管理相关事务,并做到持证上岗。
(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一周内,项目部到工管中心办理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缴纳工伤保险、领取申报软件及加密锁,配备身份证阅读器等申报设备。
(3)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一周内,落实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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