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青场办文[2012]11号黑龙江省青龙山农场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管理区,场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驻场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六月四日青龙山农场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执法水平,更好地服务农场经济社会建设,经农场党委研究,决定在农场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公务员法》、《黑龙江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黑龙江省行政效能投诉办法(暂行)》及《管局关于全面提升“清风净土”工程建设水平相关规定》的精神,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在农场开展以争创“办事效率高,服务本领强,干部队伍廉,发展环境优”为主题的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提升“清风净土”工程建设水平。通过行政效能建设、效能监察使全场各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倾心创业、倾心创新、倾心创优,为全场经济、政治、党的建设全面、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二、基本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三是坚持依法实施、规范运行。四是求真务实、高效便民。三、效能监察对象机关履行行政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各管理区、社会服务单位及其公务人员;农场党委任用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管局和地方驻场机构的行政执法和社会经济服务单位。四、行政效能建设主要内容(一)规范岗位职责。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要求,明确机关部门的分工,确定内部各机构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将管理职能和服务要求分解到岗到人,落实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四定”责任制,解决岗位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二)规范工作制度。按照标准、实用、简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服务承诺、民主决策、办事公开、责任追究以及日常工作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分类编册,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不涉密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解决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的问题。(三)规范工作流程。按照科学、合理、便民的要求,建立量化标准,严格流程控制。明确规定从决策到执行以及监督检查的各项程序,规定办结时限,减少办事环节,做到随办随结,提高办事效率。机关管理达到公开透明、高效快捷、环环相扣,解决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问题。(四)规范工作行为。按照爱岗、守法、诚信的要求,制定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职业行为标准和岗位行为标准,约束从政行为。搞好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优化服务手段,提供人性化服务。相关工作人员做到精神饱满、举止端庄、着装整洁、用语文明、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解决作风不实、公信力低的问题。(五)规范办公秩序。按照协调、统一、有序的要求,办公设施及个人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体现一致化;各种窗口标志和办公标牌准确、醒目,放置统一,体现规范化;工作人员在岗尽责、遵章守纪,体现正规化;办公区及卫生责任区绿化、美化、净化,体现人性化;合理配置资源,降低行政成本,体现效能化;解决办公秩序不正规的问题。(六)规范协调机制。按照合理、明确、互补的要求,加强各机构部门之间和人员之间权力、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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