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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工作流程
一、工作流程
郴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项目土地出让阶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商品房预售阶段→综合验收阶段→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分证阶段。
(一)项目土地出让阶段
本阶段前置服务事项
单 位
前 置 服 务 事 项
市规划局
提出项目选址刚性规划条件
市国土资源局
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
市环保局
提供1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阶段行政许可事项
单 位
行 政 许 可 事 项
市国土资源局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行政许可、审批时间2个工作日)
本阶段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单 位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市发改委
重大投资项目备案
市规划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行政许可、审批时间8个工作日)
步骤一:并联审批
本阶段并联审批事项
单 位
并联审批事项
市规划局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批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审核
市建设局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市人防办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
市园林处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步骤二:缴费
市规划局窗口将合并征收金额告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后,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缴费通知单,由申请人到财政合并征收窗口开票缴费。
步骤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阶段各相关部门(单位)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送至窗口,交市规划局窗口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步骤四: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出件及综合预告
市规划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应在当日内告知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相关证件,并告知申请人该项目下阶段审批需准备的申报材料及前置审批、服务事项等。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行政许可、审批时间8个工作日)
步骤一:服务前移
本阶段办理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
单 位
前置审批、服务事项
市建设局
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备案
项目申请招投标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备案
市房产局
签订白蚁防治合同
步骤二: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步骤三: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出件及综合预告
市建设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应在当日内告知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相关证件。
(五)商品房预售阶段(行政许可时间6个工作日)
本阶段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
单 位
行政许可事项
市房产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步骤一:服务前移
房产测绘部门主动为项目提供商品房预售测绘。
步骤二:现场踏勘
市房产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提出书面现场踏勘意见。
步骤三: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六)综合验收阶段(行政许可、审批时间6个工作日)
步骤一:服务前移
本阶段办理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
单 位
前置审批、服务事项
市规划局
建设工程竣工地形测绘图
市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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