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运委托书货物出运委托书一般说来, 从出口业务人员的角度来看, 出口托运是从租船订舱或是委托出运开始的。首先, 外贸业务人员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及货源和船源情况安排委托出运。一般情况应提前 5 天左右或更长, 以便留出机动时间应付意外情况发生。接下来, 填具货物出运委托书或是其他类似单据, 办理委托代理租船订舱事宜。如果外贸公司本身开展托运业务, 则需填具海运出口托运单、集装箱托运单等。如果外贸公司本身不办理运输业务, 则可委托代理订舱,填具货物出运委托书。货物出运委托书的填写和托运单的有关栏目相同,填写时中英文结合, 个别栏目依出口货物不同而异。因此, 各公司在印制自己使用的此类单据时,稍有变化,但大体内容基本一致。日期委托出运日期。托运人填写出口公司中文名称及地址( 信用证受益人)。抬头人即提单上的抬头人, 将来船公司签发的提单上的相应栏目的填写会参照委托书的写法。如:信用证方式下: (1) 来证要求: “ 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rder ”,提单收货人一栏则应填“ To order ”。(2) 来证要求:“ B/L issued to order of Applicant ”,此 Applican t 为信用证的申请开证人 Big A. Co. ,则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 To order of Big A. Co. ”。(3) 来证要求: “ Full set of B/L made out our order ”,开证行名称为 Small B Bank ,则应在收货人处填“ To small B Bank's order ”。通知人填写信用证规定的提单通知人名称及地址,通常为进口商。合同号填写相关交易的合同号码。运输编号出口商自行编制用于外运的编号, 多数出口商直接以发票号作为运输编号。银行编号开证行的银行编号,在与开证行的业务联系中必须引用该编号。信用证号填写相关交易的信用证号码,如非信用证方式则不填。开证银行根据信用证填写开证银行,如非信用证方式则不填。付款方式按出口合同所列的付款方式填写。如: L/C 。贸易性质即贸易方式,共分为 7 种:一般贸易即正常贸易,寄售、代销贸易, 对外承包工程, 来料加工, 免费广告品、免费样品,“索赔”、“换货”、“补贸”和进口货退回。贸易国别填写贸易成交国别( 地区), 即进口国。如果通过我国驻港机构与他国成交,应填香港。运输方式按实际填写如海运、陆运、空运等方式。消费国别填写出口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 地区), 通常为进口国。如无法确定实际消费国,可填最后运往国。装运期限按出口合同或信用证所列填写。出口口岸填写货物出境时我国港口或国境口岸的名称, 按合同或信用证所列填写。若出口货物在设有海关的发运地办理报关手续, 出口口岸仍应填写出境口岸的名称。有效期限按信用证所列填写。信用证的有效期限是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后日期。受益人应在有效期限日期之前或当天向银行提交信用证单据。目的港填写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按合同或信用证所列填写。最终目的港不得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可否转运、可否分批按出口合同或信用证所列填写。如果允许分批或转运, 则填“是”或“ YES ”或“Y”,反之,则填“否”或“ NO”或“N”。运费预付、到付如 CIF 或 C
货物出运委托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