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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
珠江医院医学检验中心
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医学检验中心危 急值报告 制度
2009.1. 1 修改
1、检验危急值是指当试验结果出现时, 提示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 的边缘状态,此时如能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患者生命可以得到挽救或有 效的改善,否则,有可能出现不良后果,因为这是一个危及生命的试验结果, 所以把这种试验数值称为危急值。
2、危急值项目的范围及危急值水平应该从医院服务对象及抢救技术、 确 保医疗安全的目的出发,由临床实验室与临床医师共同商议,经医院医疗质 量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
3、危急值项目至少应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 检验数值;二是某些异常检验结果虽不至于立即危及患者生命,但有可能对
生命带来威胁,如淀粉酶测定、白细胞计数等;三是一类传染病病原体;四 是突发性事件的一些检验(如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危急值项目范围及危急 值水平见附表。
4、检验科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危急值项目范围和危急值水平, 了 解其临床意义。
5、危急值一旦出现,应当由该项目检验者在确认仪器运转正常情况下,
立即复检,复检结果与第一次检验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将该项目检验结果
电话通知负责诊疗的医护人员,无论正常门诊、病房或急诊,都应紧急报告 临床,并在结果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检”,同时做好相关记录。电话与临床
沟通的时候,最好简要询问病人目前情况、采样方法、以及采样时用药情况 等,如检验结果与病情不符,应立即通知临床医护人员重新采样送检。
6、检验科使用的《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检验日
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医师、检验项
目、检验结果、收到标本时间、报告时间、检验报告者、接收医护人员姓名。
记录本保存 20 年。
7、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的检验危急值结果时,双方复述确
认无误后,应规范、完整地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有资质的临床值班医师或 经治医师,临床科室的《检验危急值接受登记本》记录的内容包括:检验日
期、患者姓名、病案号、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报告时间、检验报告 者姓名、通知临床医师时间、临床医师姓名。
8、临床医师接到报告后,首先分析该结果是否与临床症状相符,如果相
符应立即开始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如果不符,应考虑标本的留取是否有问 题,如需要,应马上重留标本送检。
9、检验科质量操作手册中应包括危急值试验的项目操作规程及危急值项
目范围,做好室内质量控制,确定本实验室的正常值范围,保证检验结果准
确性,不得签发不放心、有疑问的检验结果。
10、检验科必须经常与护理部沟通,指导临床护理人员严格按照质量控
制标准完成标本采集、贮存、运送及交接工作,加强分析前质量控制,确保 危急值项目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11、检验科和质量管理科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
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危急值报告是否有 助于临床诊疗工作的展开,并提出“危急值报告”工作持续质量改进的措施。
实验项目
正常值
低值
高值
单位
备注
K
~
mmol/L
血清
Na
135-145
120
160
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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