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对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本制度所称经济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本制度适用宏华公司以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宏天、友信、科贸等)。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制度。
第二章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审计和任期内审计。
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以及在企业进行重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的同时,由宏华公司审计部进行的审计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宏华公司总经理为考核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经营业绩,指派宏华公司审计部进行的审计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宏华公司领导副职及控股子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由宏华公司行政总裁下达审计指令,宏华公司审计部方可进行审计。
宏华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由宏华公司董事会下达审计指令,宏华公司审计部方可进行审计。或由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完成,宏华公司审计部予以协助。
第三章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宏华公司审计部派出审计组进行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的原则。
实施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企业不得拒绝、阻碍。
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企业领导人员。
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资料;
企业领导人员的述职报告;
相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的报表、账册、凭证和文件资料;
经济责任协议、经济合同和有关计划、预算、总结资料;
财产物资盘点表;
其他资料。
审计组实施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通过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的审计,分清企业领导人员本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企业对外投资和资产的处置情况;企业收益的分配;与上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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