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对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为公司发展策略、部门绩效改进及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公平合理地处理与此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 (二)全员考核、层级管理原则。 (三)定量与定性、总结与指导相结合原则. (四)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分别为年中考核及年度考核。年中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六月末,一般在每年的七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十二月末,在次年初进行。 (二)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由公司领导及总裁办公室、财务管理总部、营销管理总部、信息技术中心、人力资源总部代表组成;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总部办理. (三)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公司考核实施办法; 2、组织、指导、监督公司的考核工作; 3、审定考核意见及决定考核结果; 4、裁决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 (四)人力资源总部具体负责对本办法拟订(修订),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五)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应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 考核实施 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布置,根据层级管理原则分层实施,归口管理. (一)部门考核 部门考核是对各部门在考核区间工作情况的一个评定,它既是部门工作业绩的综合反映,也将影响员工个人考核成绩。各部门在本部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领导评分和部门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营业部考核按公司《营业部综合考核办法》执行. (二)员工考核: 1、各部门员工由本部门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下同)进行考核; 2、各部门(含营业部及证券管理总部,下同)总经理由公司领导进行考核;同时兼任证券管理总部和营业部总经理的,将证券管理总部工作纳入营业部总经理的考核中; 3、营业部财务、电脑负责人同时接受业务归口部门及所在营业部的考核; 4、营业部其他员工的考核由各营业部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须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第五条考核内容 (一)部门考核是基于本部门在考核区间工作情况及各项指标得分情况进行评定。包括计划完成情况、费用与成本控制、部门协作满意度、风险控制、公司文化认可度及内部管理等各项指标内容,根据部门性质不同,设定标准及考核标准不同。 (二)员工考核是对员工个人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的评定,包括基本素质及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内容,根据岗位及职别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部门考核结果对员工考核的最终结果有一定影响。 第六条 考核的方法及基本程序 (一)部门考核由部门总经理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各项指标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供,由公司领导评分及部门互评共同完成。 营业部的考核由营销管理总部根据《营业部综合考核办法》考核汇总。 详见附件一《国盛证券部门考核综合评分表(职能部门)》、附件二《国盛证券部门考核综合评分表(业务部门)》、附件三《国盛证券部门考核评定总表》、附件四《国盛证券营业部考核综合评分表》
(二)员工考核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部门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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