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信用贷款需准备资料
经与银行协商,为教职工提供信用贷款,贷款的用途是购买职工公寓房屋装修材料,贷款金额为购房价款的30%,期限5年-8年,利率为央行基准利率下浮10%。
一、申请条件
(一)山大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贷款用于山大青岛校区教职工住房的相关费用。
(三)年龄18-65周岁,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65周岁。
(四)需经校方推荐(学校提供申购人名单),遵纪守法且个人及配偶信用记录良好(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是指借款或担保贷款有逾期记录或信用卡消费、按揭有逾期记录,若不良记录连续3个月逾期或总逾期次数超过6次,需到银行出具非恶意欠款证明,待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二、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教职工需准备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正反面复印,一份开卡、一份借款)
2、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单身,请提供亲属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索引联、借款人联及其配偶联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单身,请提供亲属索引联、单页联)
4、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无结婚证需到民政部门出具)
5、职位及收入证明(由校方出具,加盖公章)
6、资产证明(如行驶证、房产证等)
7、房管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房产证明原件
8、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装修清单
10、装修合同
三、其他说明
1、银行收集资料时需夫妻双方到现场签字。
2、若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山东省范围内的农村信用社有贷款,需先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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