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忘却的荣辱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法学院 洪 宇
~年3月4日xx同志在探望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老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想想真认为可悲,荣辱观本应是大家心中所固有的道德准绳,是大家做事的标准;知荣明辱即知道做什么事光荣,做什么事可耻,可是对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竟然要用条条框框来约束,想想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只为了这忘却的荣辱,“xxxx”这本不该被赤裸裸提出的东西却不得不被提出了,由此心中更觉惭愧!愧对泱泱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愧对世界文明古国的称号;愧对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的身份;愧对老祖宗留下的千古美德;愧对……我们所愧正确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俗话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要我们立刻找到问题所在,想方法填补,挽回一定的损失还是很有可能的,但怕的就是我们明知自己有错,却不去正视,还要“誓将错误进行到底”!我们明知自己做的事是可耻的,不但不以此为耻反到引认为“荣”,如此不知羞耻者实为天下之大耻也!可是“xxxx”提出后的这两年来,我们到底为此做了些什么?我们到底做得怎么样了呢?我们的陋习全部改了吗?我们的荣辱观有了长足的长进了吗?结果却不容乐观。确实,不可否认,良好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陋习的更正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我们最少也应该有一点进步吧,哪怕只是一点点也好呀!可事和愿违,社会上的不文明现象还是比比皆是,部分人还是不辨荣辱(一直搞不懂是不辨,还是不愿辨,因为有些东西似乎幼稚园的儿童全部懂的,而我们成年人却“不懂”,莫非真的人越长大就越变得随便,甚至于忘记了荣辱,莫非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吗?假如真的是这么的话,我到真的期望人永远全部不会长大,哪怕只是停留在幼稚园的水平也好,最少这么我们的社会还是一个知荣明辱的友好社会)。
想想,有时候,人真的不能只活在只一个充满私利的世界里,人更不能为了一己一时的私利而忘记荣辱,不讲公德,毫无社会标准。有时想想,不讲荣辱而换来的私利到底值得吗?古人有舍生取义的,有为挚友两肋插刀的,有为了自己的诺言而“退避三舍”的……诸如这类,太多太多。再看看现在,竟然有怀疑“雷锋精神”的现实性,什么事全部要和市场经济相结合,我就是搞不懂为何大家总认为市场经济不能和社会 公德相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实也是一个知荣明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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