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豆制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针对市人大检查我局《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提出的问题及意见,结合 我市豆制品市场诸多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 行业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豆制品行业发展现状,坚 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 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建立既能有效管控豆制品安全风险, 乂能满足人民群众日 常生活需要,促进我市豆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确保广
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 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我市豆制品加工单位的生产行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 强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提高全市豆制品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豆制 品行业的违法生产加工活动,净化堂制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堂制品流 入市场和消费环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 整治任务
(一) 普查登记,将豆制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此次普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全面监管、全程监管的要求,以 小豆腐坊为重点,并将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包括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纳入监 管范围,实施登记管理。各地要组织乡镇等基层监管机构, 对豆制品生产主体进 行全面普查,要详细填写《市豆制品生产情况普查登记表》 (表一),并逐户建档
立卡,对豆制品生产主体名称、开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生产地址、食品种类及 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实名登记,完善覆盖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的信息基础数据库和 动态监管系统。
(二) 强化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豆制品生产核准制度、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卫生条 件检查制度和豆制品食品安全抽检制度。 一是对无证无照的小豆腐坊,要坚决责 令其停产整顿,对经条件改造达到取证条件的,可核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核准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取证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其复产。二是要做好对豆
制品终端使用单位的监管,对市场、超市、饭店等流通及餐饮行业,要督促其严 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向消费者。三是要加大对豆制品中易添 加的吊白块、工业卤粉、块黄、碱性黄、硫酸业铁、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的 查处力度,坚决不允许有超范围使用柠檬黄等食品添加剂现象发生。 四是各单位
要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对使用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要按照《关于对使用转 基因原料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的通知》 (黑食药监食生函[20xx]71号)
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三) 制定规范,提升豆制品生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主体,明确豆制品生产原辅 料采购、加工、产品检验和销售各环节要求,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按生产规范和 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实现豆制品生产加工工艺规范化。 督促豆制品生产主 体规范管理,建立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产 品出厂及销售等各项记录台账,完善并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承诺、 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等各项制度。
(四) 扶持引导,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加强豆制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选 址、布局设计、贷款贴息、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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