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共同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范围:依据乙方设计的施工图
备注:1、本工程采用的空调主机型号为30HXC-250B
2、本工程不包含空调设备电源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
第三条:工程造价
本空调系统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 ¥.00元。大写: 壹佰伍拾伍万贰仟贰佰零柒元整(未含税)。
第四条: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进度计划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乙方开工之日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工期
合同工期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个工作日。
第五条:工程质量规范
本空调系统依据乙方设计的工程图纸及国家有关暖通
程系统安装规范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程验收
在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处理施工中所出现的问题;乙方在施工中应与现场的其他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并服从甲方的计划与安排。
乙方在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及质量要求后,要对系统进行运行调试,调试完成后,便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通知,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七天内应组织验收人员对于工程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返工,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为50%工程造价)。
设备到现场后,(为30%工程造价)。
设备运行调试验收后,(为17%工程造价)。
验收一年后,甲方须支付乙方余款:(为3%工程造价)。
第八条:双方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双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赔偿损失;遇有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履行合约时,工期顺延,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合同。
施工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仍未能解决,可提请有关部门仲裁,直至上诉当地法院裁决。
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工程完工后立即验收,合格后按付款方式第3条支付乙方款项。
乙方在无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若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1500元, 如因现场水电、装修等原因造成无法验收的情况除外。
乙方为甲方免费保修2年,保修期满后,有偿维护保修。
第九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火、防盗。严格遵守业主大厦的各项安全、保安、清洁、环境等规章制度和规约。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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