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再出发《意见》全面地回答了新时期国企改革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国企改革再出发这场改革关乎 15 万户国企、 100 多万亿资产和 3000 多万名职工 9月 13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为下一步国企改革正式“定调”。从今年全国两会开始, 经历了一系列猜测、回应和辟谣之后, 这个被业内称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 1+N 方案中的“1”, 终于“千唤万唤始出来”。在答记者问时,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介绍, 国务院国资委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研和反复听取各方声音, 历时近两年起草了《意见》。一场关乎中央和地方逾 15 万户国有企业、 100 多万亿元资产和 300 0 多万名职工利益的改革,再次上路。国资委副主任: 《意见》是指导新时期国企改革的行动纲领本轮国企改革起自 2013 年 11 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论述了未来国企改革的路径, 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9月 14日, 在国新办举行的有关国企改革的政策吹风会上,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说:“《意见》全面地回答了新时期国企改革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明确地提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新时期国企改革的行动纲领。”《意见》如何落地,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明确表示, 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将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据财政部统计,截至 2014 年底,中国各类国有企业共有 万户, 其中央企约为 万户, 地方国企约为 万户, 国企数目居全球之首。为了让数目居全球之首的中国国企改革红利惠及 13 亿民众, 《意见》提到: 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 2020 年提高到 30% ,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国企如何分类、混改如何进行划入哪一类,直接关系着改革边界和所适用改革方案《意见》对“国企分类”、“员工持股”、“薪酬改革”、“股份制改革”等公众关心的重要命题都进行了论述。在接受《中者采访的业内专家看来,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意见》最终将国有企业划分为两大类: 公益类国有企业和商业类国有企业, 而商业类国有企业又可根据主营业务所属领域细分为商业竞争类和特定功能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多位者表示,此方案在预期之内。受访人士多认为, 《意见》中“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表明中央对地方下一步改革赋予了更大自主权。事实上在 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以来, 目前地方各省份在出台各自国资改革意见的时候已经体现了分类改革这一思路。例如,上海、北京、湖北等省市都将国企分为竞争类企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种; 黑龙江把国企分为商业类、公益类,其中商业类企业细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可以预见的是, 央企和地方国企的功能界定分类工作, 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各级国资委重点推动的工作。某央企内部人士告诉《中者,关于中央企业功能界定分类问题,他们和国资委保持着密切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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