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让导师更好帮助新员工提升素质成长的步伐,使其快速适应岗位要求、提升专业能力、顺利地适应企业文化,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人员:
员工、含有发OFFER的实习生
3、定义:
:由业务长指定为员工提供专业辅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骨干员工
,具有较强责任心,愿意辅导新人,耐心细致,善于指导
,熟悉公司制度、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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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能力对员工进行业务指导,职级或职位不低于被辅导员工;
通过组织培训,并取得导师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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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施内容
《月专业技能清单》对被辅导员工进行技术辅导,帮助其提升技术水平,解决工作中专业技能问题;
,介绍公司文化和规章制度,熟悉周围的工作环境和同事,定期进行工作面谈,使新人快速的融入团队,引导其尽快提升工作业绩;
部门业务长职责:
:员工及岗位调整员工到岗前确认骨干员工担任其导师
关注导师辅导情况,以及新员工成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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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任命协助:协助确认参与导师资格认证名单,向业务长推荐在新员工及岗位调整员工到岗前导师;
每月一次与员工导师沟通,以及对新员工工作情况进行了解,确保导师工作的有效开展。
部门人事行政助理职责:负责每月提交、汇总部门导师奖励申请表,以及每个季度导师培训需求提报。
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组职责:根据公司新员工的入职信息,不定期对各部门执行导师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导师制度有效执行;
:由部门业务长指定,符合要求的员工也可自荐报部门审核,通过组织培训,并取得导师认证;
:在同一个辅导期间内,同时辅导对象原则上一般不得超过3人,可视业务情况酌情放宽。
:自被辅导开始之日起,一般为3至6个月;
《月专业技能清单》,每月按时完成《月专业技能清单》约定的工作辅导,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半小时以上面谈一次;
辅导期内导师转岗或离职时,由部门HRBP根据员工上岗能力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安排导师,如有安排则新导师享有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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