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职员提议改善措施
第一条 本企业为提倡参与管理, 并激励职员就其平时工作经验或研究心得, 对企业业务、 管理及技术, 提供建设性改善意见, 藉以提升经营绩效, 特订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企业各级职员对本企业经营, 不管在技术上或管理上, 如有改善或兴革意见, 均得向人事部索取提议书, 将拟提议事项内容详予填列。 如提议人缺乏良好文字表示能力者, 可洽请人事部经理或单位主管帮助填列之。
第三条 提议书内应列关键项目以下:
(一)提议事由: 简明说明提议改善具体事项。
(二)原有缺失: 具体说明在提议案未提出前, 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和应予兴革意见。
(三)改善意见或措施: 具体说明提议改善之具体措施, 包含方法、 程序、 及步骤等项。 (四)预期效果: 应具体说明该提议案经采纳后, 可能获致成效, 包含提升效率、 简化作业、 增加销售、 发明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第四条 提议书填妥后, 应以邮寄或面递方法, 送交人事部经理亲收。
第五条 提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 或无具体改善或兴革实施措施, 或不具真实姓名者, 人事部经理得为内容不全, 不予交付审议, 其有真实姓名者, 并应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 将原件密退还原提议人。
第六条 本企业为审议职员提议案件, 设置职员提议审议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委会)由各幕僚单位主管为当然审议委员, 经营会议经理为召集人, 必需时, 人事部经理并得和召集人洽商后邀请和提议案内容相关主办单位主管出席之。
第七条 审委会职责以下:
(一)相关职员提议建件审议事项。
(二)相关职员提议案件评审标准研订事项。
(三)相关提议案件奖金金额研议事项。
(四)相关提议案件实施结果检讨事项。
(五)其它相关提议制度研究改善事项。
第八条人事部收受提议书后, 认为完全者, 应即于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交审委会召
集人, 提交审委会审议。 如因案情特殊, 得由审委会另行洽请和该提议案内容相关人员先行评核, 提供审委会作为审议参与。
前项审委会审议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长至30天外, 应于审委会召集人收件日起15
天内完成审议工作。
第九条 本企业职员所提提议, 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应予奖励:
(一)对于企业组织研提调整意见, 能收精简或强化组织功效效果者。
(二)对于企业商品销售或售后服务, 研提具体改善方案, 含有重大价值或促进收益者。 (三)对于商品修护技术, 提出改善方法, 值得实施。
(四)对于企业各项规章、 制度、 措施提供具体改善提议, 有利于经营效能提升者。
(五)对于企业各项作业方法、 程序、 报表等, 提供改善意见, 含有降低成本、 简化作业、 提升工作效率功效者。
(六)对于企业未来经营研究发展等事项, 提出研究汇报, 含有采纳价值或效果者。 第十条 前条奖励标准, 由审委会各委员依职员提议案评核表各个评核项目分别逐项研讨并评订分数后, 以总平均分数依下表确定等级及其奖金金额。
第十一条 提议案经审委会审定认为不宜采纳施行者, 应交由人事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
2021年员工建议改善办法样本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