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巢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提高重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对 能力,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的危害,保 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合肥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 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件应对法沢《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沢《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 例》、《合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技术规定(试行)》、《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巢湖 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本预案适用于巢湖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技术规定(试行)»( HJ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大于200的污染天气。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强化重污 染天气预防与应急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 康。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
居巢经开区,合肥巢湖经开区和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部门职责 范围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科学
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与预警级别对 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增强应 对合力。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是巢湖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指挥部成 员单位及在巢的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辖 区、本部门、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本预案共同组成巢湖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指挥部主要职责和成员单位
市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 组织实施全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确定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协调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长担任,第 一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相关副市长和市环保 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 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监察局、市教育 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 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体育局、市法制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重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各乡镇(街道)、居巢经 开区、合肥巢湖经开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指挥部 的指示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形势分析判断、会商以及监测、预 警等,协调、检查各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对应急工作进行分析、 总结O
指挥部下设预警工作组、污染控制组、卫生防护组、信息公开
和宣传组、专家咨询组5个应急工作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参加。负责本市空气质量和气象监
测、预测,会同专家组及时分析污染趋势,确定预警等级。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重点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 道),居巢经开区,合肥巢湖经开区参加。负责全市工业、机动车、 扬尘等污染源的监督检查与控制,并指导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启 动与实施应急预案。
卫生防护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医疗卫 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护等工作;组织本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 护工作。
信息公开和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 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 时的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专家咨询组
专家组由指挥部办公室聘请大气污染防治、气象、环境监测、 卫生防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参与预测分析,为应急响应工作 提供决策参考,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
建立市政府领导下的分级响应的联动预测预警体系,为应急预
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预警分级
按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等级划
分为4级预警:
(1 ) IV级(蓝色)预警: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 200<AQI < 300时,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2 ) III级(黄色)预警:当全市总体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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