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建安总包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国协议法》及《中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下, 在《 》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基础上, 签证补充协议, 方便共同遵守。
1. 定义
1.1 发包人:
1.2承包人:
1.3设计单位:
1.4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以下简称质监单位):
1.5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单位:
1.6监理单位:
1.7本工程:
1.8本协议:
1.9协议价款: 指发、 承包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 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根据协议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负担质量保修责任款项。
1.10图纸: 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同意, 满足承包人施工所需要全部图纸(包含配套说明和相关资料)。
1.11、 书面形式: 协议书、 协议、 会议纪要、 函件和数据电文(包含传真和电子邮件)。
1.12、 通知、 同意、 同意、 证书和决定: 除另有要求之外, 协议文件中提及由任何人发出、 给任何通知、 同意、 同意、 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表现, 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
1.13、 天: 指日历天。
2.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名称:
2.1.2工程地点:
1. 3项目规模: 本项目由9栋高层住宅和5栋多层住宅组成, 地下室共一层, 地面一层全部为架空停车, 沿周围设9M高骑楼。 建设用地面积为: , 总建筑面积约为: 30万M2, 分一期和二期工程, 其中一期工程: 总平面图中2-D轴以北全部工程, 建筑面积约22万M2; 二期工程: 总平面图中2-D轴以南全部工程, 建筑面积约8万M2。
2.2承包范围: 按深圳市城脉建筑设计设计施工图(图号****************)、 图纸会审纪要、 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 相关标准图集、 标准规范、 发包人和监理现场指令等包含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施工, 包含地下室土方回填、 桩头插筋、 地下室标高-(以实际测量交接面标高为准),主体结构工程、 防水工程、 防火门及火卷帘及入户门工程、 栏杆及扶手、 砌筑工程、 通常装饰工程、 外墙装饰工程、 屋面工程、 室内水电安装工程、 室外给排水工程、 室外游泳池水景土建工程、 停车场设施、 楼体灯光工程、 广告灯箱、 雨蓬、 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 虹吸排水、 安装各专业管线预留预埋、 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总包管理及配合、 甲控材料设备卸车、 倒运及保管等。
不包含桩基工程及截桩头、 地下室基坑支护及地下室标高-(以实际测量交接面标高为准)以上基础土石方工程及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详见附件3)。
3. 工程造价及组成
3.1协议价款: 协议价是双方按协议计价方法及签署协议当月信息价进行, 按图纸及相关资料估算而得。
协议总价款暂定为: (小写)¥
人民币(大写)
3.2、 承包方法:
按工程内容和协议价款包人工、 包材料、 包工期、 包质量、 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包完工验收合格。
3.3计价方法及结算:
3.3.1工程量计算: 依据施工图纸、 设计变更及同意施工组织设计, 依据GB5050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深圳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补充计价规范》按实计算。
3.3.2取费标准: 按《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 《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深圳市市政消耗量标准》及补充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计价, 如定额缺项, 本协议又未约定, 按市场价双方协商约定。 费率采取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料汇编中深建价[]3号文《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中推荐费率。
3.3.3材料价采取深圳市建筑工程信息价公布价格信息, 按施工期内当期信息价计算。 对信息价中没有材料, 由乙方提供市场采购价, 经甲方确定后实施, 其价格按甲乙双方确定市场价上浮5%作为材料价。
3.3.4工程总价: 、 、 %.
3.3.5结算:
(1)人工费和机械费: 按深圳市造价管理站公布调价通知或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2)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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