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期末复习指导第一部分编制说明一、考试性质与考核目标本课程的考核为达标性考核,考核合格水平应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水平。二、考核对象本课程的考核对象为“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生, 三、考核依据本课程考核的基本依据为课程《教学大纲》及文字教材《法律文书教程》( 宁致远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1 版) 四、考核方式与成绩计算本课程的考核由平时作业与课程结业考试共同组成。平时作业成绩按平均值 15% 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未完成平时作业 50% 以上者和无平时作业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课程结业考试实行闭卷考试,由重庆电大统一命题。考试采用百分制。卷面成绩按 85% 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本课程的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第二部分期末复习指导一、期末复习的基本要求 1. 认清课程的性质,明确课程的教学目的。“法律文书”课程作为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必修课必修课, 必修课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是要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旨在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 使学生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期末复习应当紧紧围绕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展开, 不仅要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要领,而且还要切实提高实际写作技能。 2. 全面复习, 掌握重点。期末复习不仅是为了考试做准备, 而更重要的是对课程知识进行全面回顾和巩固, 以便为今后参与实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 期末复习不能仅仅着眼于一些重点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 而应该对课程内容全面掌握, 不能随意舍弃任何一种文书。当然,在力量的使用上还是应该有所区别的。 3.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加强文书协作练习练习。既然本门课程是一门应用写作课, 最终结果是要使学生学会实际写作文书, 那么, 期末复忆一些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要领等等理论性的知识, 而应该将这些知识运用到文书写作练习中, 多进行实际写作练, 实现本课程的预期教学目的, 也只有这样才能在考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二、期末复习考试的依据本课程此次期末考试的基本依据包括两方面: 一是文字教材《法律文书教程》( 宁致远主编,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 ;二是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一、期末复习考试内容第一章: 1. 法律文书的概念、作用; 2.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基本要求; 第二章、第三章: 1. 侦查文书的概念、功能,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通缉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保证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和委托书、提请批准逮捕书和逮捕证, 起诉意见书。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法。 2. 检察文书的概念、功能, 立案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刑事抗诉书、民事(行政)抗诉书、刑事赔偿决定书、批准聘请律师通知书。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法。 3. 通缉令、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制作 4. 起诉书的制作。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 1. 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功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概念、功能、结构、内容和写法。 2. 民事、行政裁判文书的概念、功能,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
法律文书期末复习指导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