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定义
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精神药品定义
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使之兴奋或抑制,反复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根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麻醉药品使用现状
麻醉药品具有明显的双重性
有很强的镇痛作用,是临床不可缺少的镇痛药;
同时也是具有药物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就成为毒品,会带来严重的药物滥用问题,造成社会公害;
麻醉药品使用现状
WHO 在《癌症三阶梯止痛方案》中推荐吗啡作为缓解重度疼痛的代表药物,并提出以吗啡的消耗量作为评价对《癌症三阶梯止痛方案》贯彻力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国际麻醉药品管制局(INCB)将吗啡人均消耗量划分为高(≥10mg/人)、中(1-9mg/人)、低(<1mg/人)三个等级依次为按此划分标准将2002年各国的吗啡人均消耗量进行分级统计
药物成瘾性与药物依赖性
WHO有关专家委员会在20世纪60年代初建议用“药物依赖性”作为取代“药物成瘾性”的科学术语
药物依赖性的定义: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所造成的一种精神状态,有时也包括身体状态,它表现出一种强迫要连续或定期使用该药的行为和其他反应,为的是要去感受它的精神效应,或是为了避免由于断药所引起的不舒适,可以发生或不发生耐受性,同一人可以对一种以上药物产生依赖性
药物依赖性
药物依赖性包含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
药物成瘾性指的是药物的精神依赖性而非它的身体依赖性;长期以来人们将戒断症状作为判断药物成瘾性的主要依据
麻醉药品都具有药物依赖性特征,这种特征在正常人群中比较容易产生,但在癌症疼痛患者的情况下则有所不同
大样本调查报告慢性癌痛患者长期使用阿片类药物镇痛的成瘾性发生率仅为万分之三,发生率是极低的
判断是否产生药物依赖性应区别的情况
使用目的:若是医疗目的,则为合理使用。若是非医疗目的用药则属于药物滥用即为吸毒
由于医务人员未及时给予麻醉药品或使用剂量,个别患者有可能采取“自我解决”的方式,可能出现违反规定的觅药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缓解疼痛的医疗需求,而不是非医疗目的,不属于非法滥用药物,医学上称此现象为“假成瘾性”
判断是否产生药物依赖性应区别的情况
“耐受性”:是原用药的剂量达不到原来疗效、必须加大用药量,或者为了达到原有的药效,必须加大药量
麻醉药品长时间使用后常伴随产生对药物的耐受性,这是机体对药物的一种适应状态。缺乏经验的医师和药师易误认为患者对药上瘾了,常采取停药措施
正确的处理方法应是加大用药剂量,以达到镇痛效果
疼痛评估原则
医生应相信病人的主述
应将病人陈述、医生引导、家属帮助三者结合
查体要注意神经、肌肉体征
患者精神状况也在癌痛评估的范畴
评估包括促发因素、疼痛强度、持续时间、部位、缓解因素、加重因素等。
癌痛评估原则
常规评估原则
量化评估原则
全面评估原则
动态评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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