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城市建设工程
东莞广播电视中心智能化
系统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东采公〔2009〕313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4
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7
一、总则 8
二、项目基本要求: 8
三、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 9
四、包装、运输、保管 72
五、安装调试 72
六、验收 73
七、检验、培训 73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3
九、技术资料 74
十、采购人配合条件 74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75
一说明 76
1 资金来源 76
2 采购人 76
3 采购代理机构 76
4 合格的投标人 76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76
6 投标费用 77
二招标文件 77
7 招标文件构成 77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77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7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8
10 投标的语言 78
11 投标文件构成 78
12 投标文件格式 79
13 投标报价和货币 79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79
1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79
16 投标保证金 80
17 投标有效期 80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
20 投标截止时间 82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82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82
23 评标委员会 82
五开标与评标 82
24 开标 82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82
26 评标 83
27 资格后审 88
28 评标结果公示 88
六授予合同 88
29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88
30 中标通知书 88
31 签订合同 88
32 中标服务费 88
33 预付款保函 89
34 履约担保 89
3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91
第四章合同格式 92
1. 定义和解释 95
2. 合同标的 96
3. 原产地 97
4. 标准 97
5. 使用合同文件和工程资料 97
6. 知识产权 98
7. 履约担保 98
8. 工期、进度 99
9. 协调与联络 99
10. 质量要求与质量保证 100
11. 开工与质量检查 101
12. 质保期及试运行期 101
13. 检验和测试 102
14. 包装 103
15. 保险 104
16. 备品备件 104
17 付款 104
18. 价格 104
19. 变更指令 105
20. 合同修改 106
21. 转包与分包 106
22. 索赔 106
23. 工期延误 106
24. 不可抗力 106
25. 终止合同 107
26. 工程暂停 108
27. 争端的解决 108
28. 主导语言 108
29. 适用法律 108
30. 签约地 108
31. 合同生效 108
32. 通知 109
33. 税和关税 109
34. 监理工程师 109
第五章附件 110
1. 投标书 111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3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113
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4
5.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15
6.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116
7. 货物说明一览表 117
9. 技术规格偏离表 118
10. 商务条款偏离表 119
11. 售后服务计划 120
12. 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121
13. 不可撤销预付款保函 122
14. 退保证金声明函 123
15. 投标一览表 124
16. 投标报价表 125
17. 设备分项报价表 126
18. 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和易耗品清单及报价表 127
19. 安装、调试和检验项目分项报价表 128
20. 图纸目录清单 129
21. 项目管理 130
22. 具体技术方案 130
23. 公司情况说明书 131
24. 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 132
2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132
第一章投标邀请
日期:2009年07月10日
采购编号:东采公〔2009〕313号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委托,就东莞广播电视中心智能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投标人可就以下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采购内容
东莞广播电视中心智能化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或招投标服务大厅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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