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夷陵区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指导,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为重点,精心组织部署,强化协同配合,加快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负责患者管理的“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二、建设内容
(一)完善职能,明确职责
1区疾控中心:负责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拟定和结核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工作,对全区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疫情报告、转诊和病人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负责结核病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工作,及时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结核病防治信息;负责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实施与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做好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工作,对定点医院及乡镇查痰点工作和生物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结防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业务人员技术培训;负责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制定全区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负责按照年度工作计划需要编制年度结核病防治经费预算报区卫生局审批,为区卫生局提供经费划拨建议和计划。
2 夷陵医院(定点医院):负责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要求做好肺结核患者的发现、登记、报告、诊断、治疗和结核病痰检实验室检查工作,落实疑似肺结核患者/肺结核患者的免费检查和肺结核患者的免费治疗等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协助区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负责结核病疫情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规划信息管理和信息上报等工作;负责疑似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诊断和标本采集送检工作;负责建立相关门诊、放射、住院、检验、药品等管理制度,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环节的质量控制;负责院内收治的结核病患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协助完成上级下达的结核病防治年度工作任务和指标。
3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所有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工作,对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设立查痰点的单位开展痰涂片检查工作;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结核病防治有关信息的收集和疫情报告工作;负责辖区内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推荐工作,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对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负责结核病健康教育资料的发放,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对本村(社区)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进行督导管理,观察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做好详细记录,督促患者按时复查、取药,按期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负责推荐本村(社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协助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向患者和社区居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5 其他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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