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必修课
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史》教学大纲
本课程是为各专业(除音乐学专业)本科生设置的专业基础课。
一、教学目的和任务
《中国音乐通史》是音乐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的必修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对中国自远古至今音乐历史发展的脉络有基本的了解,掌握中国各时期音乐发展的一般历史知识与突出成就,进而吸取其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更好的继承和发扬我国悠久而优秀的民族文化;力求全方位、多手段诠释音乐历史,为培养优秀的音乐艺术人才奠定基础。
二、教学形式与方法
以集体上课的形式为主,介绍分析我国音乐历史发展中的重要现象、人物和作品;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与学相结合、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的原则;并不断引进和吸收学科研究的新成果,充分利用音响、音像、图片、幻灯等电化教学设备,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艺术鉴赏力。
三、教学年限与学时
《中国音乐通史》共同课教学时间为二学期,包括中国古代音乐史部分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部分,分别安排在第4、第5学期进行。每周授课2学时;共72学时。总学分为4学分。
四、考试与考查
每学期期中进行考查,期末分别按相应内容进行两次考试,主要采取闭卷笔答,同时结合其他考核方式。
五、教学内容与进度
第一学期中国古代音乐史
第1周
概述
一、音乐史学的学科性质
二、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述
三、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研究范围、研究对象及目的
四、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研究资料与方法
五、音乐史和音乐史学
第2、3周
第一章远古、夏、商时期
(约8000年前——公元前11世纪)
概述
文献中关于音乐起源的观念
原始乐舞和古歌谣
一、古文献中的记载
1、《朱襄氏之乐》2、《葛天氏之乐》3、《伊耆氏之乐》
4、《弹歌》5、《箫韶》6、《涂山女之歌》
二、远古时期的大型乐舞
第四节考古发现的乐器(鼓、磬、钟等)
第五节关于音阶形成的历史
第4、5周
西周、春秋、战国时期
(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221年)
概述
西周的礼乐扣音乐教育
乐舞与歌唱歌唱、理论
乐器与器乐的发展
古乐理、乐律学观念的形成
音乐思想
第6、7周
第三章秦、汉时期
(公元前221-公元220)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乐府
第三节鼓吹
第四节相和歌
第五节百戏中的乐舞
第六节乐器的发展
第七节音乐理论的成就
第8、9周
第四章魏、晋、南北朝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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