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措施
各级检查措施
“三检”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设计和规范控制每道工序,实行工作三检制,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自检:分施工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工班长会同质量检验员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工作的质量进行一次自检,作出记录,工后讲评。
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由工程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交接检: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队组织交接检查。各工班应做到“用户满意”,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发生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记入施工日志。
“三工序”
在各分工序工作时,相互之间执行三工序,三工序即:检查上工序质量,保证本工序质量,服务于下工序。严格复核签认制,做到层层把关,层层检查,使各项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质量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施工队每周、施工工班每天组织一次质量检查。质量检查,由各单位主管领导、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持,专职质检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质量检查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可以逐个施工队进行检查,也可组织多个施工队互检,可按单位工程、逐点、逐段全面检查,也可按重点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限期纠正。处理结果要逐级上报。
质量检查按相关检查评分表进行,其内容以检查之前工程质量为主,同时检查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质量记录、文件资料以及质量管理的情况。
检查中,应对质量管理单位、个人和工程项目质量做出结论性的评定,做为执行工程质量奖励制度的依据。
工程隐蔽措施
凡施工过程中需要隐蔽的工程项目,如基底处理,桥涵、锥坡等各类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的钢筋布置和防水层、混凝土预埋件、各种地下管线等工程在隐蔽前,项目技术主管,应核对其与设计图的符合情况,当所有项目均符合要求时填写工程检查证,报请质量检查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检查,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方可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与实际不符,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工程日志薄内,待改进后,重新检查签证,直到合格符合规定要求为止。
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检查验收签认,自行覆盖者,应揭开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隐蔽工程检查后,如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严重不符,及时报上级解决,必要时邀请设计、监理单位参加。
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各施工队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发现差距,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改进提高的主要措施,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重要措施,又是竣工验交内容之一。
各级主管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质量监察、检查人员,均应熟悉掌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当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时,在填写工程检查证的同时,及时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并填写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交监理工程师签认。
验收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对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必须计真执行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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