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待岗管理办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待岗管理,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责任,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技能,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员工自身职业发展需要,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待岗的范围、对象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核准予以待岗处理:
1、 组织纪律散漫,且经常无充分理由请假、迟到、早退经处罚及警告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
2、 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视情况罚款或待岗;
3、 一个月出现三次及以上工作时间睡觉、私自外出、串岗,闲聊, 玩手机,上网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行为的,予以待岗处理;
4、 不经允许,将公司内部资料、客户信息、内部项目报告等资料对外泄露、复制、提供,情况严重的,或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将予以待岗或辞退;
5、 发现公司所投资企业存在问题, 知情不报, 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 予以待岗处理或辞退;
6、 私自收受客户赠送的物品或向客户索要财物的,须退回财物、罚款 500 元,并视情节予以待岗、辞退;
7、 累计出现三次因拖延时间影响项目进展或整体工作的,予以待岗处理;
8、 工作不负责任,一年内, 不合格项目报告超过三个 (含三个)的, 予以待岗处理;
9、 与同事争吵、斗殴后出现恶意报复行为的,将处以罚款 200 元并待岗或辞退处理;
10、 不能按时完成所在岗位年度业绩任务的,予以降职、降薪,连续两年不能完成的,予以待岗或辞退;
11、 因其他原因被公司确定为应处以待岗的。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及合同条款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实行待岗:
1、 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的;
2、 因工负伤,在停工留薪期或经劳动部门鉴定了伤残等级的;
3、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待岗核准程序
第五条 对季度绩效考核不称职的以及公司确定为应处以待岗的员工, 由办公室核实情况,报公司各级领导批准后纳入待岗管理。
第六条 部门申请员工待岗的:
1、 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员工待岗意见,填写《员工待岗审批表》;
2、 办公室对员工情况进行审查 (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各级领导审
批;
3、 各级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发出《公司员工待岗通知书》 。
第七条 待岗员工在接到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交回自己所领用的电脑, 做好原部门有关资料和工作的交接,并持交接证明到办公室报到,待岗期
正式开始。
第四章 待岗管理第八条 待岗期为 3 个月。
第九条 待岗员工在待岗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管理,并按时出勤,自觉加强学习及提高个人的工作技能,提高对待岗原
因的认识, 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 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及专业素质, 争取重新上岗。
第十条 待岗员工每周接受 6-7 个小时的业务或综合素质培训和 2-3 个小时的制度培训。每周一制定本周学习和工作计划,每天完成一篇学习和
工作日志,办公室每周收取一次本周
公司待岗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