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渡的国际法案例分析关于引渡的国际法案例分析赖昌星案藤森引渡案赖昌星案 VS 赖昌星案分析 1:赖昌星是不是难民 2:政治避难对赖昌星是否适用 3:引渡“赖昌星们”的难点在哪里 1951 年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1966 年的《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难民,是指因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遭受迫害留在其本国之外, 并由于此种恐惧而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的人:或者不具有国籍但由于上述事情留在他以前经常居住国家以外而现在不能或由于上述畏惧不愿返回该国的人。 1:赖昌星是不是难民 2:政治避难对赖昌星是否适用政治避难,是指一国对因政治原因而遭受另一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处罚的外国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给该另一国的一项国际法制度。一般认为政治犯,是指不具有庇护国国籍并因从事政治或与政治有关的社会活动而被某一外国追诉或迫害的人。各国公认政治避难不得给予犯有以下罪行的人员:(1) 公认的普通刑事犯罪,如杀人、盗窃、走私等罪行; (2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其它诸如劫机、贩毒、海盗等罪行。 3:引渡“赖昌星们”的难点在哪里(1)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无引渡条约(1)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无引渡条约(2)加拿大担心赖昌星被引渡回中国后会被判处死刑(2)加拿大担心赖昌星被引渡回中国后会被判处死刑(3)双边对各方引渡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3)双边对各方引渡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4)加方所适用的遣返程序过于复杂化(4)加方所适用的遣返程序过于复杂化(1)中国与加拿大之间无引渡条约引渡的法律依据一般有三种: (1) 被请求国国内立法; (2) 互惠原则;(3) 条约或公约。 2010 年6月,中加双方签订了 4项政府间协议,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加拿大皇家骑警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此举大大有利于引渡,但是这仍不是完全的引渡条约。(2)加拿大担心赖昌星被引渡回中国后会被判处死刑因为加拿大早在 1976 年就废除了死刑。所以, 加拿大一般拒绝引渡有可能被请求国判处死刑的人。赖昌星案中我国后来承诺不对赖适用死刑,这为我国顺利引渡赖减少了大部分压力,这种灵活性的量刑承诺在今后值得借鉴。在不违背我国根本法律制度的前提下,考虑被请求国的法制理念,灵活运用量刑的承诺将有利于解决引渡中的问题,顺利实现引渡。(3)双边对各方引渡的相关规定缺乏了解加方认为将赖遣送回中国不能排除相关对赖不利的风险, 所以认为不适宜遣返。同时也看得出中国缺少与国外进行这方面的交流机制,使得中国与其的引渡问题的完善与进程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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