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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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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管理办法
(2017年5月修订)
段永平校友为支持祖国教育发展大业,弘扬尊师助学的优良传统,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诚信度,帮助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完成学业,于2006年在浙江大学捐赠设立了“浙江大学心平贷学金” 项目。2010年,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经征询段永平校友意见后,在原有“心平自立贷学金”的基础上设立了“心平留学贷学金”。2015年9月起项目更名为“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心平自立贷学金”和“心平留学贷学金”分别更名为“永平自立贷学金”、“永平留学贷学金”。为规范贷学金项目的管理,提高本贷学金项目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贷学金资金的来源
1、自2007年起,段永平校友每年捐赠100万美元,连续捐赠14年;
2、学生归还的贷学金本金和贷学金使用费;
3、本贷学金项目基金的利息。
贷学金资金的管理
贷学金资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管理, 按照《捐赠协议》和本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 
贷学金的种类及申请条件:
永平自立贷学金
面向对象: 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在校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生。
贷学金用途: 帮助申请对象顺利完成学业。
贷学金额度: 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的贷学金额度可在6000元和10000元两个固定档次中自主选择,经审批后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原则上以连续两年申请、审批贷款为限。
申请人条件:
1、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在校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生;
2、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本科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一年级新生无成绩要求;
4、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永平留学贷学金
面向对象: 赴国(境)外名校自费留学的浙江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参加学校及院(系)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贷学金用途: 帮助申请对象实现赴国(境)外留学深造的梦想,用于资助自费留学第一年学费不足部分或在校生对外交流所需费用,若在校研究生对外交流项目有需要,需由学生和导师共同申请。
贷学金额度: 贷学金每年的100万美金在首先满足自立贷学金的基础上,剩余部分作为留学贷学金的资金,并可累积使用。留学项目根据学生申请及所在学校的学费情况,提供第一年的学费或学费不足部分;对外交流以不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包括项目费、国际旅费、基本生活费等)为最高额。具体金额由管理委员会审核决定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申请人条件:
1、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学生申请时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2/3,且无补考(或重修)科目;一门功课需补考(或重修)、但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1/3的学生仍然可以申请;两门以上功课需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不得申请;但由于浙江大学特殊的学生大类培养机制,导致成绩优秀的学生比较集中于某些特定专业,故对部分专业的同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无学术不诚信行为。
贷学金的申请和发放
永平自立贷学金每半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和9月,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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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