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仓储风险控制管理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金融仓储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风险控制体系,指导、规范风险控制活动,确保企业业务连续稳定发展,以实现企业的总体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结合我国外通行的风险控制方法和风险管理理念,依据企业实际业务需求而制订。
第三条:风险控制是指企业围绕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方法和实施步骤,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实现企业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四条:企业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一)有效防范、控制、化解企业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多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降到最低,为企业连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二)逐步采取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方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操作步骤,实现对风险的科学管理;
(三)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和效果,维护企业声誉和品牌。
第五条:企业风险控制应遵照以下标准:
(一)全方面性标准:风险控制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企业的全部业务、全部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议、实施、监督、反馈等各个步骤和步骤;企业全部部门、全部职员全部是风险控制的责任主体,依据部门、岗位职责的要求负担对应的风险控制责任和义务;
(二)连续性标准:风险控制不是静态的制度,而是一个由风险预计、风险识别、风险评定、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优化等步骤组成的PDCA管理过程。
(三)职能性标准:企业设置独立的职能部门 风控部 ,专职对多种风险推行日常检验、监控、评定等风险控制工作;
(四)有效性标准:企业风险控制应和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情况及企业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和效果统一,利用最经济的成本实现企业风险控制总体目标;
(五)制衡性标准:企业合理设置内部组织结构,科学计划业务步骤,实现决议部门、实施部门和监督检验部门和各岗位的权责分明和相互牵制。
第二章?关键风险类别及定义
第六条:依据业务特点,企业面临的关键风险有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环境风险、信用风险等五大类风险。
第七条: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因为法律缺失或协议条文不合理可能造成业务开展面临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是指企业因为经营战略、管理制度、组织架构设置、操作步骤等不完善、不科学,或因为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所带来的风险。
第九条:市场风险,是指因为市场的价格波动和金融汇率的改变,或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发生改变造成质押物价值损失及变现能力改变。
第十条:环境风险,是指监管环境的改变,给企业业务开展带来的风险。
第十一条:信用风险,是指用户出于本身利益,或是自律性差、责任感不强等原因,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优势,损害企业及金融机构利益的风险。
第三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十二条:企业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由总经办、风控部、业务部、监管部和其它职能部门组成。
第十三条:总经办是企业风险控制的最高决议机构,担负企业风险控制的最终责任。其在风险控制方面的关键职责包含:
(一)确定企业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
(二)决定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同意各项风险控制方法和措施;
(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控制现实状况,对企业全部风险控制活动进行整体监督和全局指导;
(四)决定企业风险控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方案;
(五)决定企业风险处理方案;
(六)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七)决定企业风险控制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风险控制部是企业详细负责风险控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风险控制的详细工作,其关键职责包含:
(一)确定企业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各项风险控制方法、措施,报总经办审议和批复;
(二)建立健全企业风险识别、风险评定和衡量、风险应对、风险监测、风险汇报的循环处理程序及反馈步骤,并帮助总经办将其整合、落实到企业各岗位和业务步骤之中;
(三)组织相关部门定时识别、分析各个岗位和步骤中的风险,进行评定并提出控制方法的提议;
(四)检验、评定企业业务步骤及其它职能部门对于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方法、措施的实施情况,向总经办汇报;
(五)组织业务部和监管部和其它职能部门对风险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提出完善提议并督促实施;
(六)对监管项目标操作风险进行独立核查,详细职责包含:
,经过突击巡查和日常抽查,掌握监管点风险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风险评定等会议,对拟开展项目进行风险调查,为相关决议提供风险评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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