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物业管理处将向业主、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1. 对小区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泊丽经典出入通行证。
2. 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停放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其它车辆一律停放在地面车场;地面停车采取按时收费办法,暂不实行包月收费,地下车场实行包月收费方式,收费依据参照XX市物价局洪价费字(2004)17 号《关于制定XX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业主与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
3. 已购买地下停车位的车主,可到小区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4. 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小区物业管理处将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 各种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 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通知
小区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车主,同时派护卫现场职守,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 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 车辆进入小区物业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物业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 小区物业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紧急情况除外),紧急情况下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卡出入,按小时收费,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谢绝其进入入内。
,保证其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物业管理处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内。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现场护卫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的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或经业主确认,方可驶离。
,门岗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包括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
,必须保证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二、停车场守则
为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营造规范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守则。
1、包月车的车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缴交下一季度的各种费用,物业助理将收取的停车费用统一登记在《停车场收费台账》上,并对车主开具正规停车发票;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转借他人。
2、临时停放车辆进行智能刷卡按小时进行收费,由门岗护卫根据电脑显示进行收取,并开具正规发票给车主,收费时必须先给票再收费,车主不要的发票必须进行登记,下班时上交班长,由班长上交护卫主管。
3、月租车的车主只可将其车辆停在其所属车位范围内,由当班地下车库护卫员进行跟踪指挥;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按地面车场划线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其它通道,尤其是消防通道上,地面车位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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