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县夏云镇小山村土地整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承担单位:平坝县夏云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贵州长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九年十月
6 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项目区土地所有权属于夏云镇小山村集体所有,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土地经过整理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无变化。
(1)遵循集体土地承包法,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土地整理过程中的权属管理工作应广泛征求各有关权利人的意见;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调整不得造成相关权利人的损失;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调整应在各有关权利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2)坚持参与整理各方土地总面积基本不变的原则。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整理后农民新承包耕地应与原有范围上基本上相同;整理中因田块道路、沟需要调整打破土地所有者边界的,应在各相关权利人协商的基础上重新勘定地界。
(3)尽量保持村界、社界的完整性。
(4)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
(5)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作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7号)文件精神,土地整理权属调整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土地整理工作开展之前,就应做好现有土地资源的登记工作,核实项目区内农民使用原有土地的数量、分布、用途等。土地整理后,要确保原土地承包人的使用权。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整的,负责整理的单位应当组织协商各方签订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协议,作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整的依据。
土地整理将按照规划设计统一施工,经过整理,项目区的土地将形成地块、沟、道路协调配套的标准格田或梯田。为实施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经营管理单元原则上是以标准地块为基本单位,因此必须进行权属调整,以避免权属界线从标准地块中穿过。同时,工程完成后,项目区内的土地质量得到改善,经济效益提高,村民对项目区内土地收益的重新分配问题比较关注,如果权属调整不当,可能造成土地权属纠纷,不利于农村稳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 287号)文件精神,土地整理整理工作一定要注意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其权属调整具体方案:
(1)成立权属调整指导小组。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做好权属调整工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坝县土地整理中心、平坝县坝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组成项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任务是提出产权调整方案,解决纠纷,接待群众的来访。
(2)土地整理前先进行土地权属现状调查并统一进行确权登记。主要包括:项目区域的确切边界;宗地的数量、类型、质量;土地权利人类型、数量;原有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情况。土地权属现状调查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应就现有土地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3)土地经过整理后的农用地分配,坚持参与整理的土地总面积不变和集中连片、便于利用的原则,参照土地综合评价结果,按项目区内各村的原有土地比例,尽量按照规划的路、沟或其它明显线状地物重新调整权属界线,确认边界四至,埋设界桩。零星的新增耕地可按就近原则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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