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
测评体系
(2014 年)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说明.…
指标内容
主要指标解释
32
一、 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定义
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是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 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与生态文 明建设协调发展,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 高的城市(县城、城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是反映城市(县城、城区)整体文明水平的 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 申报条件
申报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的城市(县城、城区) ,必须是浙江省文明城市(县城、城 区),是上一年度浙江省平安县(市、区),且人口计生工作必须达到上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
申报前一年至申报时,县(市、区)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未出现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县(市、区)人大、政 协主要负责人和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除主要负责人外)中,未出现有累计 3人(含)以上因严重违纪、违
法犯罪行为被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含)以上处分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申报前一年至申报时,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内未发生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重 大恶性社会事件、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大以上环境污染案件。
三、 测评体系的结构与内容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分为 34个测评指标、112项测评内容。
:总分为100分,分布见下表:
序号
测评项目
指标数量
测评内容数量
权数
分值
1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2
6
30
6
2
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3
10
40
8
3
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3
6
40
8
4「
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7
33
110
22 n
5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5
7
35
7
6
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6
24
85
17
7
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
8
35
7
8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2
10
80
16
9
扎实后效的创建活动
3
8
45
9
合计
34
112
500
100
数据采集: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网络(电话、媒体)调查、主管
部门提供意见、整体观察等 7种方法。实地考察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体系中有明确要求的指标除外) 。
评分方法:采用“状态描述法”,以A、B、C描述测评内容的状态。A为该项测评内容的满分;B为该 项测评内容满分的66%; C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33%_C#为该项测评内容的得分为 0。每一指标的状态确 定后,经过计算机处理,得出测评总分。
四、测评指标的时间界定
,以测评年度前一年至测评年度上半年的材料为主(指标体系中有明确要求 的除外)。
2 .关于党政领导的廉政情况和各类事故(案件、事件) ,时间限定为:自申报前一年的 1月1日起至命
名表彰前为止。
指标内容
测评
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权数
I -1 廉 洁 高 效 的 政 务 环 境
n -1
政务行为 规范
m -1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县(市、区)及 建成区范围内各乡(镇、街道) 均建立“一门式”服务大 厅;
2) 建立受理、并联审批、多证联办的“政务超市”审批服务模式,建立代理
审批制度;
3)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前置条件和层级;
4) 推进政府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全面清理政府部门职责,建立公开政府权力
清单制度。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符合2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 为C#。
1) 2)实地考察
3) 4)主管部门
提供意见
4
m -2
政务公开
1) 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
2) 利用政府网站、市民热线电话g开展公共服务, 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3) 政府网站运行正常,信息及时更新。
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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