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一、抹灰、饰面施工安全要求
(一)在楼层进行施工时,楼面上堆置的材料如沙石、石灰、水泥饰面材料 等,其重量不得超过楼面设计的荷重,并分散对放。
(-)室内抹灰使用的活动钢(木)脚手架或钢管、竹、木搭设的脚手架均 应平稳可靠,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两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应过于集中,
在同一跨度内操作人员不超过两人。
(三)
禁止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在阳台部位抹灰,
外侧应设防护栏杆或挂安全网。严禁踏踩脚手架的防护栏杆和阳台板 上进行操作。
(四) 在外墙进行抹灰(或饰面)时,料具堆放重量不得超过脚手架的容许 荷载;操作前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加固。严禁 踩踏脚手架护栏杆操作和攀附脚手架上下。
(五) 外墙抹灰(或饰面)工序一般由上而下,如需上下同时操作时,应在 脚步手架与墙身距离的空隙部位采取遮隔防护措施。
(六)进行天花抹灰时脚手板应铺设平顺,无较大的孔洞。
(七)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花岗岩、锦砖等材料,应堆放整齐平稳, 边用边运,铺设各种较重饰件(人工或天然大理石、花岗岩、锦砖等) 起重安装要小心,操作人员要互相协调一致,在饰面确认已经扎稳或 粘结牢靠时,才能互相通知入手或拆除临时支撑工具。在楼层施工的 垂直下方应有遮隔防护措施;如无遮隔防护措施,应禁止行人进入。
(八) 脚手板上的料具应堆放稳妥,禁止从架上掷落,吊线使用的砖块或吊 外锤绑扎牢固,防止坠落伤人。
(九) 斩假石(剁斧石)操作前应先检查斧头和木柄是否牢靠,操作时要戴 防护眼镜。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冲击电钻等)除必须遵 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第八章第六节“手持 式电动工具”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要求:
1、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受压、受潮,并不得 和汽油等溶剂接触。
2、 刀具应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
3、 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类、碱类的砂轮不得使 ,不得自行烘干使用。砂轮与接触盆间软垫应安装稳妥, 螺母不得过紧。
4、 使用前必须检查:
(1) 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
(2) 保护接地(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 开关动作应正常,并注意开关的操作方法;
(3) 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5、启动后,空载运转并检查工具联动应灵活无阻。
6、 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防护罩,操作时加力要平衡,不得用力 过猛。
7、 严禁超荷载使用,随时注意声响、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作业 时间过长,温度升高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砂轮、发现有磨钝、破损情况时 应 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后再行作业。
9、 机具运转时不得撤手。
10、 使用角向摸光机应注意砂轮的安全线速度为80m/min,作磨削时应使沙轮 与工作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作切割的沙轮不得倾斜。
11、 使用冲击钻注意事项:
(1) 钻头应顶在工件上再打钻,不得空打或顶死;
(2) 钻孔时应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管;
(3) 钻孔时钻头垂直地顶在工件上,不得在钻孔中晃动;
(4) 使用直径在25mm以上的冲击钻时,作业场地周围应设护栏。在地面以 上操作时应有稳固的平台。
(十一)使用水磨石切割机应遵守下列要求:
1、 启动前检查电机,电器应正常,接地(接零)保护良好,机械防护装置齐 全有效,锯片选用符合要求安装正确,然后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 方可作业。
2、 操作人员双手按紧工件,匀速送料,不得用力过猛,操作时不得带手套。
3、 加工件送到锯片距离30cm处或切割小块水磨石应使用专用工具,送料不 得直接用手推料。
4、作业中,严禁工件冲击、跳动现象发生。发生异常声响立即停机检查,排
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5、锯台上碎屑应用专用工具随时清除,不得用手拣拾或抹拭。
(十二)使用机械摸灰时,按《砌筑施工机械》中的“灰浆输送泵”和有关 要求执行外,还应遵守下列要求:
1、 拿喷枪的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
2、 当上落手脚架或较远距离时,要有人协助抱管。在转移房间时,应关闭气 阀,喷头朝下;
3、 在喷射进行中不得中途将管屈折停喷,以防爆管及伤人。
(十三)干挂饰面板,必须遵守如下要求:
1、 干挂饰面板是一种新工艺,安装工人进场前专门培训,并对基作详细的安 全、技术交底方能上岗操作。
2、 饰面块材的外行规格大小必须适合当地的最大风力及抗震要求,并严格注 意排除有开裂、隐伤的块材。
3、 金属挂件所采用的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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