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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残儿童随班就读管理制度.docx


文档分类:幼儿/小学教育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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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残儿童随班就读
管理制度
张店镇牌坊小学“三残儿童”随班就读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 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总则
1、 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 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 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 有力措施。
2、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 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 结合,共同提高。
3、 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
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
4、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语
言、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视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等
.03,而且没有其它残疾的低视力儿童少 年。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耳听力损 失,其中
听力损失轻的一耳听力损失程度在 41-70分贝,而且没有其它残
疾的重听儿童少年。
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智商( IQ)值在50-
70之间,而且没有其它残疾的轻度弱智儿童少年。
5、 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
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视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听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肢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对智残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和或教师
提出名单,经校领导批准,由学校特教资源室筛查。
智残儿童少年的鉴定或筛查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
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她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
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干部共同确定,并报上级批准
为随班就读对象。
智残儿童少年凡经过复查,智商达到正常值时,不得再视为
随班就读对象。
三、 入学
6、 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
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
四、 报批
7、 每年9月份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教育情况上报小教科
审批,对新增的随班就读学生一律要交验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 建档
8、 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资源室必须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其
内容包括:
残疾证明;
基本情况登记表;
个别教育计划和个别教育实施方案。;
学生发展性评价(包括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缺陷补偿、适
应能力、各科成绩等)。
六、 安置
9、 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 3人,且属于同
类残疾,学校可根据实际适当减少正常学生的人数。
10、 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
11、 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素质
较好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七、 考评
12、 改革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使其符合特殊教育规
律,有利于残疾儿童白信心的培养。
13、 考核、评价内容:要从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社会适应能
力、缺陷补偿、行为矫正、劳动技能等方面考虑,不得单纯以文
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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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秋江孤影
  • 文件大小34 KB
  • 时间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