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GB17761 - 1999 ) 前言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 具有两个车轮, 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 最高车速、 制动性能、 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为强制性条款;其余各技术要求均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 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原轻工行业标准 QB2 302-1997 《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作废。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志诚、姜晓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7761 一 1999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5 65 -1993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 /T3 566-1993 自行车装配要求 GB /T1 2742-1991 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QB /T1 217-1991 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 QB /T1 218-1991 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 QB 17 14 -1993 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 QB 18 80 -1993 自行车车架 QB /T2 184-1995 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 QB 2 191 -1995 自行车反射器 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电动自行车 electricbicycle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 具有两个车轮, 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4 产品分类 分类原则及代号电动自行车按电动机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方式分为: 轴传动,代号为 z; 链传动, 代号为 L. 皮带传动,代号为 P; 摩擦传动,代号为 M; 其他传动,代号为 Qo 型号编制方法电动自行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应按 QB 1714-1993 第5 章的规定,并冠以 TD, 电动自行车的型式、车轮直径和代号见表 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 一 05 一 28 批准 1999-10 一 01 实施 GB 1 77 6 1-1 99 9 表1 $%'AalAMAt'7AB10 华半二}升 4OP5 4QR05 电动自行车的型号表示示例: 车轮直径为 560m m 、女式车架、轴传动、工厂设计顺序号为 15 的电动自行车,其型号应为: TDL15Z 型 TDL15Z 丁叮工—一一轴传动}}1一-- 一- -一--- 工厂设计顺序号} ‘女式车架、车轮直径为 560mm 电动自行车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设置见附录 A( 标准的附录)。除本标准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以外,其余的项目,由生产厂自行选定。 5 技术要求 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 20k 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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