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处罚办法
1、 当月本班没有出现瓦斯超限, 瓦检员无假检、漏检、空班、
脱岗现象,奖励50元,全月所有班次各工作面无瓦斯积聚和超限, 瓦检员无假检、漏检、空班、脱岗现象,奖励通风队长 200元。
2、 当月无电器设备失爆和设备带病运转、不影响采掘生产的 奖励机电队长200元,电钳工50元。
3、 对安全工作有重大贡献者,由跟班井长举荐,经矿领导核 实后,视其情节奖励50~500元。
4、 举报“三违”、破坏及盗窃等行为的,经核实后给予保密 并奖励100~500元。
5、 对煤矿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或科技发明者,经实践检 验有价值的,视其情况给与 100~2000元奖励。
6、 对于工程质量达标当月领先的小班,每人奖励 50元。
7、 机电设备保养、维修得当,在安全限度内超期使用,根据
使用的时间长短,对该设备负责维修保养者奖励 50~200元。
8、 勇于举报带烟带火入井或井下吸烟者,经矿核实后给予保 密并一次性奖励处罚额的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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